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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部关于办理2022-2023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的通知
[研究生部]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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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外住宿申请条件

申请校外住宿的同学需符合《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在学生公寓外住宿的管理规定》中所列条件。

二、准备材料及办理程序:

1、学生写纸质校外住宿申请书:说明申请校外住宿的具体理由(参照下面的第4、5、6、7点),导师、辅导员、学院领导签名同意并需学院盖章。

2、《校外住宿承诺书》:由本人填写,并签字按手印,一式5份,学生本人留存1份、另外4份送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部、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备案。

3、《校外住宿备案表》:由本人填写(手写),一式5份。学生本人留存1份、另外4份送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部、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备案。

4、因结婚申请校外住宿的同学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5、因校外联合培养申请校外住宿的同学需提供联合培养协议复印件,并提供联合培养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必须大于在校外时间)的复印件。

6、因校外导师安排需校外实习、校外做论文等情况的同学申请校外住宿需提交《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产学研实践)申请表》或《专业实践申请表》(在研究生部网页资料下载培养管理中下载)。注意:关于上述申请表正反打印,提醒各位老师和领导签字时正反两面都要阅读,了解相关内容,并提供校外学习或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必须大于在校外时间)的复印件。(培养学院留存)

7、因家在所在校区市区并且有家人需要照顾的同学申请校外住宿,需提供本市户口本或房产证复印件。

符合以上规定的学生申请在学生公寓外住宿,必须由学生本人在2022年9月18日之前到所在培养学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审核申请校外住宿同学的所有材料,如不符合申请条件均不能办理校外住宿。

三、材料报送

1、《校外住宿备案表》学院审核同意后需研究生部、保卫处盖章,为方便学生,请各学院指派专人统一收齐后到以上两个部门盖章。

2、请各学院在9月28日前收齐所有审核通过后同学的纸质申请材料,并将盖完章后的《校外住宿备案表》、《校外住宿承诺书》交研究生部、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各1份备案,其他材料由学院自行整理归档、留存备查。

3、请各学院在9月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2022-2023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名单》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清晰可见的纸质版扫描件OA报送至研究生部王金晶,过期将不再办理。

四、其他

1、请及时提醒审核通过的同学勿将住宿费存入与学校计财处绑定的银行卡内,以免计财处系统自动扣除。

2、学院要加强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教育,随时掌握学生在学生公寓外住宿情况,落实跟踪管理。

 

研究生部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校外住宿附件.zip  (0.03M)[下载]

【编辑: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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