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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预评估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部]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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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为做好2022年我校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现就学位授权点预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8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 

我校参加专项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参评点):“数学”、“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会计”等3个一级学科和2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评估组织

专项预评估由校学位办负责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

三、评估内容

专项评估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包括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师德师风)、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具体评估指标与内容,由学科评议组、教指委结合人才培养特点分别制订。

四、评估程序及要求

1. 各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2年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根据工作内容足额配置,应包括参与学院相关人员。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准备、建设整改等工作。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2021年6月5日前报研究生部。

2. 2021年9月底前,各参评点参照各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2、3、4、5),按照要求组织、提交评估材料(专项评估自评报告、学位授权点基础数据信息表、相关表格以及要求提交的支撑材料等),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3. 2021年9月底前,各参评点推荐评估专家名单报校学位办。

4. 2021年10月中旬,校学位办根据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组织专家评阅参评点评估材料。依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各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方案,形成评估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5. 2021年10月底,学位办向参评点反馈专家评议意见。

 

    

 

四川轻化工大学 学位办 

2021年5月18日

 

【编辑: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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