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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2020级研究生助学金暨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结果的公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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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轻化〔2019〕197号)文件中关于研究生助学金的相关规定,经2020级研究生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议、认定、公示,审核,认定、评选出755名2020级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暨获得2020--2021学年研究生助学金,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的向学校监察处、研究生部反映,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监察处:0813-5505625

研究生部: 0813-5505851

研究生部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2020级研究生助学金评定暨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结果公示名单.xls  (0.33M)[下载]

【编辑: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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