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印发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轻化〔2019〕199号)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导师同意,现所在的培养学院、拟转入培养学院审批同意,研究生部审查通过,同意胡巍译等8名同学转入新专业学习,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拟转专业名单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纪委办公室(电话:0813-5505625)或研究生部(电话:0813-5505851)实名反映。
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部
2020年5月6日
【编辑: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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