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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的通知
[研究生部]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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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省学位办文件精神,为保证2014级统招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信息能够准确无误的报送到教育部,将学位年报信息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2017届毕业研究生于6月7日前按照学院下发模板认真填写(学硕和专硕分开填写)本人学位信息,并签字确认后返回学院研究生秘书逾期未录入信息的研究生,将来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查不到学位授予信息,责任自负

2、填写时务必参照《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4版)中第三部分“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对应代码表”逐一填写(除学位证书编号学生暂不填写外)。

二、填报流程

学院下发模板--学生按模板填写及按要求补齐照片--学院汇总后返回学生--学生核对签字(有误的修改)--学院审核并将最终表格及照片交学位办--学位办上报。

、填报注意事项

1、表格中所有数据项请参照《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4版)中第三部分“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对应代码表”填写。

2、所有数据项中数字均使用半角字符填报。

3、关于学位照片集中参加新华社拍摄毕业照的毕业生,可用新华社返回的照片(学位办有存档,可不管);凡是自行单独参加新华社拍摄的毕业生,请新华社返回的毕业照片或自行在学信网上下载“毕业照片”交学院研究生秘书(要求:上传的照片必须处理成如下格式,照片必须是124×160,124像素,高160像素,大小不超过10KB,保存为JPG格式,身份证号命名

4、“论文关键词”:至少3个、最多5个,必须以英文半角逗号分隔
5、“论文类型”及“论文选题来源”:可自行判断填写,也可咨询导师。
6、“前置学位”:按下面说明填写:
    1硕士研究生的前置学位指其学士学位;

    2)无学位者,“无学位”;
    3“前置学位授予单位”:前置学位授予单位更名的,请按新校名和代码填写。

7、本人联系方式手机号一定是本人电话或家人电话,以便在学位信息上报时发现问题后与本人联系

 

学位办将以本次学位信息填报数据为依据向国家进行学位信息备案,请学位申请者一定确保填报的学位信息准确无误。

                                                        研究生处

201767

【编辑: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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