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文件精神:从2018届(含)起,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特别注意:1、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补贴,但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须满足直系亲属(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为残疾人,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和与本人关系户口本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到当地扶贫办(县级)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4、各学院要对申请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填写的《2018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2018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申请明细表》电子文档和签章的纸质文档以及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5日报送至研究生处王金晶处。
研究生处
2018年1月12日
附件1:附件:明细表.xls (0.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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