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开展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创新成果管理办法(修订)》川理工研【2017】3号的要求,经研究生本人及其指导教师申报、二级学院审核、研究生处审定,决定拟对《一种用于立式空调的加湿净化装置》1个项目予以奖励。
现将拟奖励项目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公布之日起5日内(12月15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纪委监察处(电话:0813-5505625)或研究生处(电话:0813-5505851)实名反映。
研究生处
2017-12-11
【编辑: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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