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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通知
[研究生部]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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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研究生:

   按照《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川理工[2014]68)、《四川理工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工作奖励办法》(川理工[2015]82)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对2016-2017学年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专利、全国创新大赛、优秀专业实践报告或作品、研究生培养项目等创新成果进行奖励,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申报成果必须是署名第一单位为四川理工学院的研究生创新成果。创新成果的时间为201661日至2017531。每项成果由排名最靠前的一名研究生申报,其他参与人员请勿重复申报。

2、请研究生及其导师认真学习相关奖励办法,确定符合奖励条件后,认真填写《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请申报人201761日前将成果申报表、相关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成果支撑材料(检索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书等)各一份提交二级学院。

3、二级学院201765日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并填写成果汇总表。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经学院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纸质材料交研究生培养科邱雯婷老师,汇总材料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给邱雯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后果自负。

4、研究生处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并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创新成果公示。对在校园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的创新成果按照文件办法给予奖励。

 

                                         研究生处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表.doc  (0.04M)[下载]
附件2:关于印发《四川理工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工作奖励办法》.doc  (0.07M)[下载]
附件3:关于印发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0.04M)[下载]

【编辑: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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