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川理工[2014]75号文件)的规定,我校2016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2016级研究生积极申报。现将今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个人申报。请2016级研究生认真学习《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根据自身研究方向确定具有可行性的创新项目,填写《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书》,在4月2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请在培养管理里面相关文件和表格下载)
二、二级学院评审。4月21日-4月28日,各学院组织3位以上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各学院推荐项目数不能多于研究生处下达指标数。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三、学校专家评审。5月5日前研究生处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研究生处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各学院指标数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额度。
四、立项行文。5月中旬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后下达立项文件并拨付资助经费。
五、情况说明:
创新基金结题要求的成果(发表的论文、专利、实践调研报告、艺术作品等)不得用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时要求的成果,即同一成果不能既用于创新基金结题又用于申请学位。
研究生处
2017年4月6日
附件1: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0.07M)
[下载] 【编辑:gly】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