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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5个学位点通过教育部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研究生部]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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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文件,我校参评的5个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点: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学术学位点:管理科学与工程)顺利通过了各相关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的评审,评估结果全部为合格,圆满完成了专项评估任务,实现了学校的既定目标。

     本次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是第一次国家层面组织开展的对新增学位点的评估,委托各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直接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为做好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学校制定了《四川理工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规范评估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了校院两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校领导多次到研究生处和各相关学院指导学位点的评估工作,精心指导各学位点的自评估报告、参与学位点自评估,确保评估工作井然有序的进行。各参与评估的学院,组织了精干力量准备专项评估的各种材料,积极开展自我评估、整改;研究生处组织专门的专家队伍,对各学位点评估材料进行评审把关,确保评估材料质量。

     通过专项评估,学校和各学位点进一步强化了质量意识,明确了学位点的发展方向,构建了学位点建设的监督机制,真正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有效促进了我校学位点的内涵建设和发展。学校将以此次评价结果所取得的优秀成绩为契机、为动力,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为提高我校现有学位授权点的办学水平,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统筹、加强建设、加强管理,为确保我校现有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2018年的合格评估而努力奋斗。

    (注: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是对2009-2011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的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具体评估指标与内容,由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结合人才培养特点分别制订。评估方式采取通讯评议或会议评议的方式进行,一般不进校评估。学科评议组或教指委认为确有必要的,可选择部分学位授权点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结果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个等级。据悉,在此次评估中,有42所高校的50个学位授权点被撤销,95个学位授权点要求限期整改。)

【编辑:gl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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