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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的通知
[研究生部]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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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6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省学位办文件精神,为保证201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信息能够准确无误的报送到教育部,特将2016届研究生学位年报信息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一)请2016届毕业研究生在5月30日前(逾期未录入信息的研究生,将来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查不到学位授予信息,责任自负)认真填写(学硕和专硕分开填写)本人学位信息,并签字确认后返回学院研究生秘书。


(二)填写时务必按照模板:学术型填写(附件1)和专业型填写(附件2)逐一填写(除学位证书编号学生暂不填写外)。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关于学位照片:凡集中参加新华社拍摄毕业照的毕业生,可用新华社返回的照片(学校有存档,可不管);但凡是自行单独参加新华社拍摄的毕业生,必须用新华社返回的毕业照片或自行在学信网上下载“毕业照片”(要求:上传的照片必须处理成如下格式,照片必须是124×160,宽124像素,高160像素,大小不超过10KB,保存为JPG格式,身份证号命名。)命名好的电子照片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二)“论文关键词”:至少3个、最多5个,必须以英文半角逗号分隔。

(三)“论文类型”及“论文选题来源”:可自行判断填写,也可咨询导师,但填写时按代码填写。

(四)“前置学位”:按下面说明填写:

1.硕士研究生的前置学位指其学士学位;

2.无学位者,填“无学位”;

(五)“前置学位授予单位”:如前置学位授予单位更名的,请按新校名和代码填写。


(六)本人联系方式手机号栏,一定是本人手机号或家人手机号,以便在学位信息上报时发现问题后与本人联系。


学位办将以本次学位信息填报数据为依据向国家进行学位信息备案,请各单位和学位申请者一定确保填报的学位信息准确无误。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13日

【编辑:gl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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